新地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办法
千里山镇新地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
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认真做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千里山镇村、社区“两委”换届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引导群众把“双好双强”的人员推选为候选人。
1.思想政治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道德品行好。公道正派、作风民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能够全身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3.带富能力强。视野开阔,敢闯敢拼,具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能够引领群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4.协调能力强。适应城乡基层治理和民族工作需要,善于解决突出矛盾、处理复杂问题,能够协调辖区内各类组织开展工作。
二、不能推选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犯罪情节轻、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罚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因赌博受过行政拘留的;
3.涉及黑恶势力或被认定为“村霸”的;
4.因恶意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理未满3年的;
5.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6.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7.在推行国家统编教材工作中,因不担当、不作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利用民族问题蛊惑、煽动他人消极抵制造成不良影响的;
8.在担任村、社区“两委”干部期间,因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涉农涉牧资金、帮扶资金、社会救助资金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9.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其他专项审计中存在问题线索尚未查清的;
10.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11.原村、社区“两委”成员近2年内被责令辞职或罢免,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或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
12.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13.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14.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或以造谣、诬告、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干扰破坏换届的;
15.党员发展过程中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4类违规违纪问题,且经分析认定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不予承认党员身份的;
16.丧失行为能力等其他不宜确定为候选人的情形。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确定为候选人,通过另选他人当选的当选无效
三、党员和群众推荐工作,由现任村党组织委员会主持。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由党员和群众推荐产生。
四、经各村党组织研究决定,村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共由5人组成,其中党组织书记1名,党组织副书记1名,纪检委员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
党员和群众推荐,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由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50%,推荐有效。推荐大会上公布候选人条件,全额推荐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村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缺额人选在未当选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推荐结果及时报镇党委。村党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经镇党委审核认为不宜列入的,向村党组织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村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
五、党员和群众推荐采用无记名推荐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场公开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
六、党员和群众推荐时,推荐人在同意推荐为候选人初步人选姓名栏内填入推荐人选姓名。每张推荐票推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推荐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推荐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推荐人不能划写推荐票的,可由本人委托推荐大会工作人员按照推荐人的意志代写。因故不出席会议的人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推荐。
八、推荐票一律用钢笔、签字笔或碳素笔填写,位置要端正,字迹要清楚,凡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
九、推荐大会分别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1名,由党组织提出建议名单,经推荐大会通过。监票人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对大会推荐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由村党组织在到会的人员中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大会推荐,设投票箱1个。投票顺序,先由监票人、计票人投票,再由其他人员依次投票。
十一、投票结束后,当众开启票箱,由监票人清点并报告收回推荐票情况,由主持人宣布推荐是否有效。收回的推荐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推荐票数,推荐有效;多于发出的推荐票数,推荐无效,应重新推荐。
十二、推荐过程中,如遇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由村党组织研究决定。
中共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镇新地村支部委员会
2020年12月15日